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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杰出人才标准自评

根据 8 C.F.R. § 204.5(h)(3) 的10项标准逐项评估。申请人需至少满足其中3项。点击每项标准查看详细说明和证据要求。

什么是 EB-1A 杰出人才?

EB-1A(Employment-Based First Preference, Extraordinary Ability)是美国职业移民第一优先类别,面向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人士。申请人无需雇主担保,可自行申请绿卡。

根据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 确立的两步分析法,USCIS 审查 EB-1A 申请时:第一步,客观判断证据是否满足下列10项标准中至少3项;第二步,综合评估所有证据是否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

10项标准一览(8 C.F.R. § 204.5(h)(3))

  1. 1.奖项Awards)— 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专业领域卓越表现的奖项或荣誉
  2. 2.协会会员Membership)— 加入要求杰出成就的专业协会(由国家或国际公认专家评审)
  3. 3.媒体报道Published Material About the Alien)—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关于申请人工作成就的报道
  4. 4.评审经历Judging)— 以个人或评审小组成员身份,评审同一或相关领域他人工作
  5. 5.原创贡献Original Contributions)— 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领域做出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
  6. 6.学术论文Scholarly Articles)— 在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
  7. 7.艺术展览Artistic Exhibitions or Showcases)— 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作品
  8. 8.领导或关键角色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在声誉卓越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9. 9.高薪酬High Salary or Remuneration)— 相对于同领域其他人,获得高薪资或显著高报酬
  10. 10.表演艺术商业成功Commercial Success in Performing Arts)— 在表演艺术领域取得商业成功(票房、唱片销量等)
尚未满足条件
强证据 0 · 弱证据 0 · 最低要求 3
0/10
已选标准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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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具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实际案件评估需由资质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